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
详细流程
党员组织关系转入
原单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填写《电院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申请表》→拟转入的基层单位党总支初审、签字盖章→持申请表及介绍信至党群工作部审核 → 持申请表复印件至转入党支部报到,并将介绍信回执反馈给原单位党组织
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填写《电院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表》,将党费交纳至当前月→将申请表提交所在党支部核实,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持申请表至党群工作部审核,审核无误的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发起系统转出→持介绍信至接收单位党组织报到→将《介绍信》回执拍照发送至seieedj@sjtu.edu.cn,或寄回至党群工作部,同时提醒转入单位在系统内完成接收
回执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电院群楼3号210A,021-34206246,黄老师
院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与拟转出、转入的支部书记沟通确认后,填写《院内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 提交所在党支部核实,转出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党总支公章 → 持申请表至党群工作部审核 → 审核通过后至转入党支部报到
说明
1. 教职工党员入职电院后应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院,开具介绍信的抬头信息如下:中共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转入的支部一般应与研究团队/博士后合作导师所在的支部保持一致,建议提前联系党总支确认。
2. 党员离职后,应尽快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若离职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应转入经常居住地/户口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
3.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准备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