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电院收到崔女士发来的表扬信,信中说:2011年4月21日晚上8点左右,我开车到贵校办事,下车时不慎将装有2000元现金、身份证、信用卡等贵重物品的钱包遗失。当时我心里很着急,心想总价值15万元左右的手包肯定找不回来了,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贵校学院概况的赵士康同学拾金不昧,在捡到我的手包后,交给了学校,让我的手包失而复得。这种行为充分体现了贵校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精神风貌、优秀品质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他的行为也是对贵校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肯定。 学院接到感谢信后,对赵士康同学的拾金不昧行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表扬,并号召全院师生员工向赵士康同学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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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