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 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 (试行)》 已经团十八届六 中全会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级团委贯彻落实中的情况, 要及时报告团中央。
共青团中央
2022 年 1 月 28 日
附件: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纪律处分条例 (试行) 》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