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工作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关于召开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日期:2023-03-13 阅读:763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学院概况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修订的《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学院概况(以下简称“我院”)研究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拟于20234月上旬召开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

 

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目的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第一次全国两会之年,也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引导广大青年以实际行动迎接两会胜利召开,特召开我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回顾和总结我院研究生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团结和带领全院研究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院各项工作,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研究生会主席团,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院贡献青春力量。

 

二、大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20234月上旬

微电子一楼报告厅

 

三、大会主要议程

领导及嘉宾致辞;

听取并审议研会工作报告、研代会筹备报告、研代会提案报告等;

听取并审议常任代表、研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常任代表、研会主席团现场选举;

大会闭幕。

 

四、代表资格、代表权利与义务、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资格

1)具有上海交通大学学籍的学院概况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先进性和代表性;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具有服务广大同学的愿望和能力,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同学意愿;

5)学习成绩优良;

6)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7)导师知情并同意。

 

2、代表权利与义务

1)研代会正式代表有大会表决权,有选举研究生会常任代表、主席团成员的权利;

2)研代会正式代表有全程参与研代会,服从筹备工作组安排,提出提案的义务。

 

3、代表名额

学院概况2022级硕士、博士每班选举2名正式代表,B21A21A20级每班选举1名正式代表,其他年级不作数量要求(建议不超过代表总人数的1/5)。

 

4、产生办法

由各班级由思政教师指导,班长主要负责,团支书监督,严格按照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正式代表候选人。请各位研代会正式代表候选人于2023317日(周五)晚12点前登录ssc链接填写信息。经筹备工作组审查确认正式代表资格,以邮件及公示方式通知代表候选人。

正式代表候选人登记链接:https://ssc.sjtu.edu.cn/f/848cd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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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睿杰 刘张鹏   seieetw@sjtu.edu.cn  021-34204801

 

共青团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第十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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