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发展
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2024届博士优秀毕业生评选通知
日期:2024-04-12 阅读:1052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沪交学[2021]51号)的要求,我院继续在2024届博士毕业生中评选市、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市优)

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校优)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小组”),由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思政教师、院系教师等组成,评选结果经院党政主要领导审核,报学校学生就业服务和职业发展中心核实,由主管校领导同意签发。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批准。 

三、参评对象:

1、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博士毕业生,并满足已确定在2024年9月前(含)完成预答辩,经导师确认可以在参评当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包括非全日制定向委培生。结业的博士生原则上不得参评。并在2024年8月1日之前完成三方协议鉴证工作。

2、港澳台学生及国外留学生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单独组织,不适用本通知。

四、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能以国家利益为重,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国际组织等单位就业和赴国内外高水平高校继续深造。

五、具体要求: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

1、必须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院校两级就业引导单位目录:继续从事科研或者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

2、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并在学校就业中心鉴证完毕,或用人单位已经公示完毕。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优先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院校两级就业引导单位目录:继续从事科研或者教职岗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到西部地区、国防科技单位及其他重点引导单位建功立业。

六、评选流程

优秀毕业生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初审,评审小组评选、学院审核的方法,由学生自行申报,上网填写申报材料,并上传附件;评选小组进行材料初审后,根据院系优毕名额和有效申报情况,确定市优人选,申报市优未获评的同学自动转入申报校优的序列,经后续评审,确定校优获评同学。

1、学生申报  4月12日~4月16日

(1)学生在线自主申报,申报网址为: https://ssc.sjtu.edu.cn/f/19a3e2d3

4.16日17:00后不再接受申报。注意荣誉称号、奖学金证书照片需要和所填信息相对应;如证书不在身边、未发或相关公示名单已撤,请找相关发放部门补开证明。

(2)申请时学生需提供已经鉴证完毕的三方协议复印件或者公示网页截屏。如果三方协议已经给用人单位还没有返回,可请用人单位出具“已经收到XX学生的三方协议,正在与学生签约过程当中”的证明,证明需加盖单位印章(证明可以为照片打印件等形式)。

(3)所有申请的同学需递交8份纸质评审材料至3-107,内容包括1页毕业去向证明(三方协议、录用公示、录用通知、就业说明),2页个人介绍。一共3页材料,不要正反打印,请勿多交。

2、申报材料初审4月17日~4月18日

评选小组对申请人资质和材料进行初审。

3、优秀毕业生评选4月19日~4月27日

根据院系优毕名额和有效申报情况,确定市优和校优评选方案,组织评审小组集中评审。

4、名单公示,并完成后续材料填报4月27日~5月6日

学院网站公示初步获评者名单,获评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提交成才成长故事等素材,配合学校和学院宣传工作,经院校选取统一发布至公众号或其他媒体。具体时间、材料形式等,请等待后续通知。

5、上报学校

学院上报获评名单至学校及上海市。 

七、奖励办法

1、市优秀毕业生由上海市教委颁发“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2、校优秀毕业生由上海交通大学颁发“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证书”和奖牌,填写“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自2016届开始,学校向优秀毕业生赠送荣誉绶带,毕业生可永久收藏。相关情况以学校政策为准。

八、其他说明

1、对于获评优秀毕业生的博士生,如不能在获评年度(2024年)完成正式答辩,或就业过程中有违约等不诚信等行为,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且不得再次参加优秀毕业生评审。

2、优秀毕业生评选全程接受广大同学及老师监督,线上申报过程中请确保所有信息与材料真实有效,在申报中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及有关奖励,并根据校纪校规进行相应处分。

3、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于工作时间咨询电院就业办魏超老师,邮箱:http://weichao1021@sjtu.edu.cn或马丽丹老师http://malidan@sjtu.edu.cn电话34205252

附录1:

ARWU和QS排名世界前50名录查询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rankings/arwu/2022

https://www.qschina.cn/university-rankings/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3

ARWU和QS学科排名世界前10名录查询

http://www.shanghairanking.com/rankings/gras/2022

https://www.qschina.cn/en/subject-rankings/2022

 

附录2:

国防军工单位就业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西部地区单位是指西藏、内蒙古、 广西、 重庆 、四川、 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新疆等西部地区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中部地区10个省所属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除以上地区外,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

基层单位是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水电施工基地、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以及工作现场地处国务院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的气象、地震、地质、煤炭、石油、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选调生、三支一扶、到村任职、参军入伍等项目就业都属基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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