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启动2024年度专业技术和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要点和流程
1. 此次岗位聘任为岗位分级,非职称(职务)晋升。如申请人即将退休,应在退休前一年提出申请。如申请人已是专业技术职务(专技)11级、8级、5级和2级,则不在此次岗位聘任之列,无需申报。
2. 职称和岗位分级对应如下:
3. 申请人可登录hr系统(hr.sjtu.edu.cn;“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点击“人事业务”→“我的业务”→“岗位聘任申请”→“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任申请/职员职级岗位聘任申请”,根据个人情况填写相应信息后点击提交。
4. 系统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周日)24:00
二、 聘任原则、申请范围及申请要求
1. 聘任原则
申请者原则上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被聘满至少一个聘期三年(含)以上,不得越级申请,不得跨岗位类别申请。
申请者任职年限按实足年月计算,业绩须为自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内取得的成果,年限和成果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
对至法定退休日其任职年限和成果均符合条件者,应在退休前一年提出申请。
2.申请范围
本次岗位聘任,面向全职在编在岗人员。原则上应到校全职在编工作满三年,且除上海交通大学外,不在其他单位有领取工资的职位。
职员职级聘任范围为全职在岗的党务行政管理人员,曾经具有行政职务,目前已不在职员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列入职员分级范围;二、三、四级职员聘任由教育部统一实施,不在此次申报之列。
3.申请基本要求
(1)2023年度岗位聘任具体要求,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见附件1)和《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见附件2)文件执行。
(2)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
(3)近三年内未参加教学活动的教师系列人员,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近三年内有学术不端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级别;近三年内有违纪违规等行为者,原则上不得申请高一级职员职级。
三、 补充说明
1.已在校外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者,可不受到校工作年限限制,但仍需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申请条件进行认定。
2.针对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达到一定年限者,可依照《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申请条件》(见附件3)申请晋升,但定性条目的界定从严从紧,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所有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款中,国家级精品课程包括国家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等,课程主讲教师填写《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主要骨干信息确认单》(学校提供模板)需经教务处审核认定。
4.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款中,我校教书育人奖特等奖(个人)获得者可相当于国家级教书育人荣誉获得者;我校教书育人奖一等奖(个人)获得者可相当于省部级一等奖排名第一者;依次类推。
5.凡聘任实施细则中,与本通知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四、 附件:
附件1: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上海交通大学2016年职员职级岗位聘任实施细则.pdf
附件3:2007年上海交通大学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申请条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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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霞 (34204522、小号613122)
学院概况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