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部与阿根廷教育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拔25人于2023年赴阿根廷学习,我校可推荐名额:1-2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1.硕士研究生:资助期限9个月(9个月学习结束后,可申请再延长9个月,经阿方评审后,可获得继续资助)。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期限3-6个月。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品学兼优,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应为国内高校正式注册的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申请人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相应的西班牙语水平要求。
8.申请人须自行联系阿根廷公立大学,网报时须已获得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
三、资助内容
阿方提供生活费、学费、注册费、医疗保险等。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政府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
四、选拔办法
1.请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本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人员的选拔推荐工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推选单位负责受理并审核申请材料,其中,有关高校由所在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和材料初审;其他高校须通过所在地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受理并审核有关人员的申请材料。被推荐人需于2022年11月28日(周一)前进行“交我办”(流程详见附件)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阿根廷研究生奖学金”,“受理单位名称”请选择相应的受理机构。
各受理单位于2022年12月3日前完成信息平台网上材料接收,审核通过后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并将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人选名单发送至md5@csc.edu.cn。
3.被录取人员需保证按期派出,避免录取后因放弃留学资格而造成奖学金名额的浪费。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向阿方提供推荐名单,并根据阿方审核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被录取人员将于2023年派出。未被录取人员由各校按规定负责后续学习等相关安排。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张倬铭
电话:010-66093558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md5@c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