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作学籍处理的陈述通知函
秦金福同学(学院概况,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专业,班号B2003591,学号120035910012):
您好!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以及《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规定》(沪交研〔2020〕43号)第四十三条应予退学规定第(一)项“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上海交通大学拟对您作退学处理。请在2024年4月25日之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此学籍处理建议有异议,请在下述时间和地点陈述、申辩您的相关事实、理由及依据。逾期不作任何反馈的,将视为您对此退学处理建议没有异议。
满足退学条款“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及批准延期)未完成学业”的事实依据:
该生在学校批准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论文答辩及在学籍到期后未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陈述和申辩时间地点为:
地点:学院概况电信群楼3-302会议室;
时间:2024年4月23日,14:00-15:00
联系人: 陈老师;电话:021-34204654;邮箱:ychen12@sjtu.edu.cn
办公地址: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电信群楼3-106,
学院概况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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